购买的期房建设初期过程中由专业测绘公司测出来的面积叫预测面积,在房管局签的网签合同就是这个面积,也是在售楼部买房时候算的面积。当房子建好后再测绘一次叫做实测面积,一般来说有误差多退少补。
面积补差是按什么补的呢?一般情况下按套内面积补差,套内面积=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比如,你购房时候单价是5000,按100平米来算的话房子总价是50万,交房补差时并不是按照5000元每平米价格补差的,而是按套内面积来补差的,就是购房总价除以套内面积来算价格的,所以往往补差价价格比购房单价高。以套内面积来补差,避免有些开发商偷换概念。假设不规定按套内面积来补差,同样是100平米,原来套内80,公摊20,但是现在公摊变成30平米,套内变成70平米。对业主来说,钱花的一样,可实际使用面积少了十平米。所以正常情况下,开发商签合同的面积补差都会是按套内面积的的3%来约定,3%以内的就是多退少补,超过3%之外的免费赠送,小于3%以内的按双倍价格赔偿。这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广大客户利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误差面积在3%以内:面积补差费=预售单价×误差面积。(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另外,购房面积补差费在3%以内的,按照部分房款的差额来进行补偿,是按照购房合同上面的价格来进行计算的,并不是按照当地房屋的均价来计算的。因为很多商品房销售的都是期房,所以合同签订的时候双方约定的是通过设计图纸测量出来的面积,与交楼后的实测面积,存在面积误差。根据相关政策,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法律是允许的,并不构成开发商的违约行为。
总之,所购住房如果面积存在误差,补面积差价是免不了的,如果房屋实测面积和预售面积误差在3%以内(含3%)的,就要按照实际面积结算房价款,购房者应该将面积补差费放在买房预算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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