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网易考拉海购”销售的商品被认定为假冒商品,杭州优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网易环球购有限公司将中国消费者协会、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雅诗兰黛公司、北京盛拓优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四被告删除涉案报道、刊登道歉声明、赔偿损失21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二原告诉称,2018年2月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刊发了《2017年“双十一”网络购物价格、质量、售后服务调查体验报告》,报告称,“双十一”期间,发现“网易考拉海购”所售“雅诗兰黛ANR眼部精华霜15ml裝”系仿冒品。
二原告认为,该则鉴定报告由雅诗兰黛(上海)商贸公司出具,而雅诗兰黛上海公司并没有国家法律认可的任何鉴定资质,无权也无能力对涉案商品进行正品鉴定。中消协在委托雅诗兰黛上海公司鉴定前未做有效审核,在明知雅诗兰黛上海公司为“网易考拉海购”的竞争对手的情况下,依据错误的鉴定报告发布完全失实的报道,主观上具有过错。
事件发生后,“网易考拉海购”事件发生后,“网易考拉海购”第一时间作出正品声明,并经严格自查,其销售的雅诗兰黛产品采购自中国大陆境外正规合法渠道。该商品经消费者网上下单购买,网易环球购有限公司由香港直邮仓发货,经合法报关手续销售给中国境内消费者,完全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后“网易考拉海购”向雅诗兰黛公司发布公开信并发送书面信件,要求其就下属子公司雅诗兰黛上海公司的错误行为进行澄清并公开道歉,但至今雅诗兰黛公司未作出回应,其明知雅诗兰黛上海公司因不具有鉴定资质而做出的错误鉴定已造成不良影响,却不进行澄清而且放任雅诗兰黛上海公司的错误行为,严重侵害了“网易考拉海购”的商业名誉并导致损害不断扩大。
二原告认为,“网易考拉海购”作为自营为主的电商平台,良好的声誉和信誉是赖以生存的必备基础,“网易考拉海购”也是经过近三年的努力才逐渐收获消费者的信任和喜爱,过程可谓兢兢业业、如履薄冰。可一旦被贴上售假标签将严重危及其生存。现涉案报告直接导致广大用户误解“网易考拉海购”存在售假问题,多年经营积累的商业信誉和品牌形象遭受重大损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北青报记者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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