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20万元
最长免息30天
千元贷款最低日息1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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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360借条广告的不断暗示和诱惑
你很兴奋吗?
要小心了
如果你想在360借款后提前还款
也许是另一次遭遇
消费者必须提前偿还全息
实际贷款利率高达18.24%
近日,在河南省郑州市工作的钱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日报》记者投诉,她在360张借据中借钱,没有享受到最低日利息,提前还款时必须偿还全息。
2020年10月,钱女士借了360张借据APP我申请了贷款。双方在《个人贷款合同》中约定,贷款金额为9万元;贷款期限为24个月;贷款利率为7.4%/年;还款方式为每月等额(4434元)。其中本金每月3750元,利息684元,全息24个月16416元。
2021年10月,已经还款12个月的钱女士想提前还款。然而,当她在360借据时APP当平台申请提前还款时,系统显示,即使她提前12个月还款,她仍需支付8892元的利息。
钱女士计算:她提前12个月还款,前后支付24期利息16416元。贷款的实际利率高达18.24%,而最初与360借据约定的利率只有7.4%,增长了一倍多。我觉得提前还款太不划算了。钱女士只能选择继续贷款。
钱女士说,当她向360借款时,她没有告诉她提前还款的方式。她只在《个人贷款合同》第9条.6.2提前还款栏看到这样的描述如果您按照上述协议提前还款,剩余贷款的还款方式和利息计算方式保持不变,您仍然需要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偿还剩余贷款。如果您提前结清贷款金额,则根据实际贷款天数计算利息。
但钱女士说,她不知道贷款天数中的日利率是多少。她一直认为是按照双方约定的年平均利率计算的,即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按照合同支付利息。
用户吐槽被套路提前还款
不享受声称的最低日息
4月25日,《中国消费者日报》记者在黑猫和聚投诉平台上发现,许多消费者提前收取全额利息。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一位用户表示,他借了10400元,分24期还款,月利息85.99元(总利息2063.76元),360借据APP显示基金年综合成本为9.92%,第9个月用户想提前还款,仍需支付2063.76元的全部利息,换算年综合成本为22%。
用户李先生抱怨说,2021年2月,他在360张借据上借了10100元,分12期还清,每期还本841.63元,利息129.58元。资金回笼后,他打算提前还清贷款,但发现每次检查提前还款,系统都显示需要还款的利息与约定12期分期还款的总利息一致。李先生别无选择,只能选择每月按期还本付息。
千元贷款最低日息1毛2…《中国消费者报》记者360借据APP这样一个引人注目的口号在平台上反复出现。然而,抱怨提前还款和全息收费的用户表示,他们不仅没有享受到100元贷款最低日息12美分的好处,而且在提前还款时也收取全息费用,整体贷款利率远高于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
网上贷款门槛低
利息计算套路深
为了找出360借据等在线贷款平台的贷款方式和利息计算方法,《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于4月17日至4月25日在360借据、借据、花卉、交换、拍拍贷款、度小满等十多个在线贷款平台上APP注册。
记者发现,成为这些平台用户的注册门槛很低。输入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后,他们将立即成为新的注册会员。申请金额后,他们将立即向记者发送贷款金额。在这些平台上,记者的贷款金额从2万元到20万元不等。
在注册会员一周多后,记者接到了不同平台客户服务热情的服务电话,介绍了各种贷款产品。
千元日息1毛2千元日息1毛4万元日息2毛7年化综合费率7.2%30日免息五折优惠券……网上贷款App在平台上,记者看到了这些引人注目的广告和产品介绍。
360借据宣传100元日息1毛2、7.2%年化综合利率、30日新贷款礼包免息等。然而,当记者询问如何享受这些福利时,360借据的客服告诉记者,1000元日息1毛2是最低优惠贷款,只能随着客户信用的增加而获得。新贷款不能享受这种福利,只能以平台实际审批的利率为准。
为什么提前还款不能根据贷款的实际使用天数来计算利息?4月25日,《中国消费者日报》记者以钱女士为例,致电360借据客户服务部询问。
360借条工作人员:
因为钱女士选择了每月等额(4434元)的9万元贷款,平台在钱女士每月还款的固定数字中计算了贷款合同中的所有利息和手续费。
提前还款只有两种方式:
一是按月等额(4434元)还款标准,全部还清剩余12个月的贷款;
二是按照实际使用天数0.1%/天计算前12期还款金额。如果按照第二种计算方法,钱女士每年借款的利率为36.5%,利息更高,更不划算。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还款期长的消费者,提前还款确实不划算。我们不支持或赞成消费者提前还款。
360借据还表示,用户还款计划界面明确标明如果提前还款,费用将按实际使用天数的0.1%/天计算,最高不超过36%。
钱女士说,她被日息、30天免息等宣传误导,以为360借据是按日计息的产品,想提前还款时,APP只有在还款页面上,才会出现如果提前还款,费用将按实际使用天数的0.1%/天计算,最高不超过年化的36%、提前还款将收取剩余本金的3%违约金等提醒。这是对消费者的严重误导。
法律人士表示,还款协议明确
拒绝霸王条款
河南浩盈律师事务所律师葛瑞认为: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贷款的,除另有约定外,还应当按照实际贷款期限计算利息。因此,虽然提前还款收取全部利息的协议本身并不违法,但应充分提示和解释借款人,否则属于霸王条款,借款人可以声称该条款不成为贷款合同的内容。
根据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保护的上限明确锚定为一年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按照现在的LPR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应在15%左右。理论上,按照这个标准,利息超过15%的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不受保护。因此,如果提前还款导致借款人实际负担的利息超过保护上限,借款人可以要求拒绝向360借据承担超过部分的利息,也可以在诉讼中进行辩护。
《中国消费者报》将继续关注如何应对消费者的众多投诉和质疑。
-提示-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李汉生提醒消费者:
警惕网络贷款平台耀眼的广告,仔细阅读所有条款和广告语言背后的附加条款;
必须先咨询条款中不清楚或含糊的内容,完全理解后再签订合同;
可以对借款合同中认为不平等的格式条款提出修改或补充;
所有咨询应保留文本、录音或截图证据。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与平台协商失败时,应立即向消费者协会或职能部门报告投诉。
最后再提醒
看看这些广告
一定要小心?
急用钱?×××”
借钱不求人,真借!×××借我20万”
借了三次就成功了!我到了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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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记者/耿记安
编辑/裴莹
监制/何永鹏 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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