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他人那里购买大量的废电池,雇佣十几名工人在租来的工厂用简单的工具拆卸,并将拆卸的电路板放入熔炉中提取铅锭。短短一个月,临沂男子张等人拆除了1400多吨废电池,严重污染了环境。目前,张等人因涉嫌环境污染被检察机关逮捕。
电池从江苏购买,拆卸后制成铅锭
9月19日,微山县公安局接到举报,该县一家废旧厂房内有人非法拆除废旧电池。警方赶到现场后,当场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张等人。
张来自临沂。他大学毕业后是个人。2010年左右,他在临沂开了一家拆卸废电池的工厂,后来在政府的监督下关闭。今年7月,张介绍了枣庄人赵。经协商,他们决定合作经营拆除废电池的铅厂。赵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张负责经营。
8月20日,工厂建成投产。张从家乡临沂招了19名工人,8名负责拆卸废电池,9名负责炼铅。刘负责开叉车,称重记录拆卸废电池工人的工作量。王是一名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和指导工人炼铅。
根据刘的供述,工人们用斧头砸碎电池,将含铅的电池板扔进炉子里烧焦。熔化的铅液倒入模具中,凝固后制成铅锭。拆下的塑料外壳按废塑料出售给废物收集者,电池上的其余部分被扔进熔炉融化。刘供认工厂每天可生产9-10吨铅锭,每吨价格9000-10000元,收入约10万元。
记者了解到,这些废电池是张从江苏宿迁、镇江等地回收的,铅锭也卖给了江苏的一家公司。
拆下的电池和铅渣都是危险废物
根据微山县环保局9月28日出具的证明材料,2015年9月19日,经联合核实,张未取得微山县经济开发区废厂房营业执照,从事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储存和使用。《国家危险废物清单》认定,废铅酸蓄电池、拆卸蓄电池、冶炼铅渣为危险废物。
称重后,本案涉及的废铅酸电池重量为115.810吨;拆下的电池重量为52.580吨;铅渣重量为34.140吨;两辆合力叉车。经确认,复制的废铅酸电池、拆下的电池和冶炼铅渣均为危险废物,张等人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9月21日,微山县环保局执法人员查封了涉案设施、设备、物品。
调查机关认定,8月20日至9月19日,张某与陈某、曹某等人共拆除了1400多吨废旧电池。
检察机关认定,张未取得危险废物营业执照,非法处置废铅酸电池、铅渣等有毒物质,涉嫌环境污染被批准逮捕;张非法拆除废电池铅厂是技术人员,组织管理铅,在拆除废电池铅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齐鲁晚报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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